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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阶梯电量是以自然年为周期吗

发布时间:2025-01-21 06:33:47

西安的阶梯电量并非以自然年为计算单位,而是以年为周期。自2012年7月1日起,陕西省居民执行阶梯电价制度,抄表周期通常对应一年,从7月至次年7月。对于新用户,电费计算方法如下:若因新报装、用电类别变更、过户等导致用电变更,在一个完整的电费执行周期内,如果实际用电月份不足一年,将按照实际月份数计算分档电量,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依据相应的阶梯电价标准计费。

具体阶梯电价标准如下:年用电量在2160千瓦时(即180千瓦时每月)以下,执行第一档电价;2161千瓦时至4200千瓦时(350千瓦时每月)为第二档;超过4201千瓦时则进入第三档。这些规定参考自汉中市人民政府与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的通知,以及自然年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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