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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户口,有两个不同的公积金帐号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5-02-06 06:44:00

一)《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经单位盖公章)。如果单位集中办理两个及两个以上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批量转移(含整体转移)的,还应提供一份《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清册》(经单位盖公章);

(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果单位代办的,应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根据不同申办条件,分别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 职工在本市内调动工作,账户转移至新单位:新单位接收证明。属同行内(指同一银行的不同经办网点之间,以下同)账户转移的,无须提供。

2、 企业重组或其他原因,职工整体并入新单位,同时原单位账户注销:原单位与新单位在同行内整体转移的,提供企业改制或注销文件;跨行(指不同银行之间的经办网点,以下同)整体转移的,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企业改制文件、单位转出账户对账单及申请报告。

3、 职工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转入银行开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单。

提示: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具有唯一性,每个职工只能开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 办理程序:

1、 符合上述申办条件第(三)款第1、3项的,申请人或单位应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

2、 符合上述申办条件第(三)款第2项,属同行内账户转移的,申请单位应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属跨行账户转移的,申请单位应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收件手续,取件后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批准文件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

三、办理时限:除“申办条件”第(三)款第2项且属跨行账户转移的,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外,其余均即时办理。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自助)968128 (人工)5104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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