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6 01:30:14
一、水泥取样标准
1. 试验规范标准:包括《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17671-1999)、《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346-2001)、《水泥细度检验方法》(GB175-1992)等。
2. 编号和取样: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标号编号和取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
3. 取样送样规则:包括检查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材料准用证,水泥委托检验样以每个出厂水泥编号不超过400T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个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二、砂、石取样标准
1. 试验规范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试验规程》(JT270-1998)、《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1996)。
2. 砂石的验收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用大型工具运输的,以600t为一验收批。
3. 取样规定: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砂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组成一组样品,石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15份,组成一组样品。
三、钢筋母材取样标准
1. 机械性能试验方法、标准:《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228-1987)、《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T232-1999)、《钢筋混凝土用热扎带肋钢筋》(GB1499-1998)等。
2. 取样规则:钢筋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四、钢筋焊接件取样标准
1. 试验规范、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268-1996)、《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01)。
2. 闪光对焊:应从每批成品中切取6个试件,3个作拉伸试验,3个作弯曲试验。
五、混凝土试件取样标准
1. 试验规范、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1996)、《水运工程混凝土试验规程》(JTJ270-1998)。
2. 混凝土试件的取样频率:现场搅拌混凝土和商品混凝土应按规定的频率取样。
六、水泥砂浆取样标准
1. 试验规范、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试验规程》(JTJ270-1998)、《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1996)。
2. 取样方法:每批水泥垫块制作均须成型3个试件,尺寸为70.7×70.7×70.7。
七、混凝土外加剂取样标准
1. 外加剂试验方法、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1997)、《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GB/T8077-2000)。
2. 取样数量: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
八、混凝土泵送剂取样标准
1. 试验规范、标准:《混凝土泵送剂》(JC473-2001)。
2. 取样数量: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5T水泥所需用的泵送剂量。
九、粉煤灰取样标准
1. 试验规范、标准:《港口工程粉煤灰混凝土技术规程》(JTJ/T273-1997)、《水运工程混凝土试验规程》(JTJ270-1998)、《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1996)。
2. 取样方法:以同一灰源连续供应的200t相同等级的粉煤灰为一批,不足200t时,按一批计。
十、粒化高炉矿渣粉取样标准
1. 试验规程、标准:《粒化高炉矿渣微粉在水泥混凝土中应用技术规程》(DG/TJ08-1999)、《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2000)。
2. 取样方法:在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20kg,试样混匀后,按四分法缩取处比试验所需量大一倍的试样。
十一、充填用砂取样标准
1. 试验规范、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1996)、《水运工程混凝土试验规程》(JTJ270-1998)。
2. 从同一取砂点取样,每1000m3为一个样,用四分法缩分成一份试样。
十二、土工织物取样标准
1. 试验规范、标准:《土工布的取样和试验准备》(GB/T13760-1992)、《水运工程土工织物应用技术规范》(JTJ/T239-1998)。
2. 确定抽样数量:380g/ m2复合布、230g/m2机织布随机抽样以10000m2一个,加筋带、丙纶绳随机抽样以20000m一个,每供货批取样不少于一个。
说明:为确保进场材料的质量,监理应按施工单位检测数量的10%进行平行试验,计划与随机相结合,平行试验项目既要有重点,又要有面,既可按比例抽样也可针对项目中发现的问题加密取样,总之要有代表性,并全面监控。平行试验工作不能由施工单位试验室代替,更不能随意到任意一试验部门进行试验,平行试验工作不能影响施工进度,更不能先用后试。如施工单位复检结果与监理的平行检测结论不一致时,以监理平行检测结果为准,不合格应做退货处理,并做好退货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