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6 18:00:06
1、申请与受理。
合同当事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书,提供有关材料。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是否接受办理的决定。
所需材料有一下几点:
(一)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必须提交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公证申请有关的其他材料。
2、审查。
公证机关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审查相关材料,进行其他的相关调查,审查公证对象的真实性、合法性。
3、出具公证文书。
公证机关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出具公证书。公证书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基本情况、公证证词、公证员签名、公证机关盖章、出证日期。
合同是否需要公证:
1、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签订合同的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所签订的合同内容,双方代表的资格等进行认真审核后,而出具的公证书。
2、合同的使用范围相当广泛,内容十分复杂,专业程度较强。
3、为了确保签订合同的双方履行合同条款,避免产生纠纷和诉讼,对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签订合同的双方代表是否具备合法资格等进行公证,是十分必要的。
合同公证的作用:
(一)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
民事行为的真实性包括两层意思:一是该行为确系行为人所为;二是行为人所为确系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在房产交易中,交易人亲自实施交易行为基本上没有问题,即使出现问题也容易被发现和纠正;问题较多的是交易人的行为基于其对交易物的错误认识所为。
房产交易中购房人基于房产商不真实的宣传而签订商品房屋预售合同和受让人因对房屋瑕疵不知情而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均不为真实意思表示。而此类情况在目前房产交易中大量存在,只是由于大多当事人对法律不熟悉,误以为自己已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就无法改变既成的事实了,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交易行为的情况还不多。随着社会法律知识的进一步普及和律师业务的进一步拓展,这方面的诉讼必将大量增加。
而房产交易如经公证,通过公证机构严格、详细的询问、告知、审查程序和证据提留措施,使交易人诚实、详尽地交流相关情况,全面、具体地表达自己的意见,确保意思表示的真实性,能有效地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二)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房产交易涉及的法律较多。为了确保房产交易行为合法,难度最大的是保证交易行为不与任何法律规定相抵触。而绝大多数交易人不可能具有这样高的法律水平。把公证作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让具有全面掌握并正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能力的专业法律人对交易行为进行审查,可确保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亲人过世财产公证要哪些材料:
1、所有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
2、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不可);(死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如果没有复印件,需先至公证处领取一张介绍信,至所在区卫生防疫站开具死亡证明,也可以由死亡时的医院开具;
3、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4、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5、死者的婚姻证明;户口本上婚姻状况记载;结婚年代久远或结婚证遗失的,可以不提供结婚证;死者死亡时如果是未婚、丧偶、或离婚的,需提供由户籍地民政局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6、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
7、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申请办理继承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