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6 12:17:02
生活垃圾的清运工作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这些部门通常是环卫所和环卫处,而非城市管理局。以下是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职责的详细说明:
1. 制订和实施环境卫生管理规划。
2. 管理环境卫生事业的资金。
3. 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进行管理。
4. 管理环境卫生设施。
5. 进行环境卫生监督和检查。
环卫所的主要职责包括:
1. 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环境卫生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 按照规定收费。
3. 完成城市道路的清扫和保洁任务。
4. 负责垃圾的清运工作。
具体到清扫工作,环卫所负责城内每日约80万平方米的清扫面积和每日约300立方米的垃圾清运任务。
岗位分工如下:
- 所长:负责环卫所的整体工作,监督督查考核组和财务室的工作,对全所的工作承担总责任。
- 副所长:协助所长工作,特别负责临邛镇农村地区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
- 财务会计:管理财务室的工作,以及处理与垃圾处理费征收相关的事务。
- 出纳:负责处理全所的财务收支和职工保险业务等事务。
- 督查组成员:承办督查考核组的具体事务,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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