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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耗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2025-02-07 00:47:05

《GB/T 2589-2020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于2020年9月29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新版通则修订了《GB/T 2589-2008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该标准在国家、地区、行业、企业层面广泛应用于能源核算、统计、管理、能耗限额制定和能源模型应用。用能单位的综合能耗计算是节能工作的基础。

综合能耗计算包括以下关键概念:当量值、综合能耗、单位产值综合能耗、折标系数,以及1千克标准煤的定义。计算时需遵循四个原则:合规性、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边界划分可以基于用能单位的整体、次级用能单位或其组成部分,以及地理位置、组织机构隶属关系等。计算方法涵盖综合能耗、单位产值综合能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等。

能源折标准煤系数在选取时需注意,2020版标准中各种能源的平均低位发热量按国标蒸汽表卡进行了修正。常用能源折标系数、电力和热力折标系数、耗能工质折标系数均有变化,建议根据用能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取值。

国家生态环境部于2021年7月27日发布了《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在河北、吉林、浙江、山东、广东、重庆、陕西等地试点,旨在于2021年底前建立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机制,于2022年6月底前摸清重点行业碳排放水平和减排潜力,形成协同减污降碳评价技术方法。

试点范围包括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和化工等重点行业,试点项目原则上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碳排放量计算涵盖建设项目生产运行阶段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燃烧活动、工业生产过程以及外购电力和热力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

对于以先进储能为主的网源荷储项目开展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需遵循试点通知的要求,识别碳排放节点,预测碳排放水平,提出碳减排措施,并完善环评管理要求。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明确碳排放主要工序的生产工艺、生产设施规模、能效标准、节能降耗技术、减污降碳协同技术、清洁运输方式等内容,确保项目在设计和实施阶段实现减污降碳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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