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 新闻资讯
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某工厂要从深圳搬迁至东莞,工厂有部分员工不想随厂搬迁,他们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那两条的规定要补偿金

发布时间:2025-02-05 23:36:08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这个根据劳动合同法,可以要到一定的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

本站热点

热点tag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