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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5-01-30 08:19:17

失业金领取条件如下: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在失业者失业前,单位和失业者本人根据相应的法定缴费时间累计满一年但不满5年的情况下,累计缴费时间每满一年就可以领取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若已满5年未满10年,从第5年累计开始,每增加一年,就增加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长可以领18个月;

3、如果缴费在10年以上的话,那么最长可领24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步骤如下:

1、失业者带上自己的身份证件、户口簿、照片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材料,向社洞备保缴纳城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2、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人所提交的申领的相关材料后给予备案核查;

3、针对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的,失业者通过就业登记以后就可以领取到自己的失业保险金了。

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审核通过后,一般在申请的次月就可收到失业保险金。

综上所述,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依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发放。一般来说失业保险金都是在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左右。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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