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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如何成立

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如何成立

发布时间:2025-01-18 09:04:51

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1、先向当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2、成立准备小组,正常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就会给出书面的回复意见,然后带领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准备小组。

3、准备小组就会进行相应的准备工作。

4、召开会议选举委员,把业主候选人的名字以及简历表、选举的办法、会议章程和公约送到街道办事处,还会提出举办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

5、申请会登记到业主委员会。

6、审核通过得到回复后,本地的房地产部门会审核并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的回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借这个文书到公安部门进行刻章以及手续的办理,最后再将公章的样式上报到本地房地产行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备案即可。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成立业主委员会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由小区五名以上的业主作为发起人,并向区国土房管局提交发起人亲笔签名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申请,申请需列明:小区房地产开发商名称、物业管理公司的名称、小区的总建筑面积、入住使用率和入住时间等内容。

2、发起人产权证明各一份复印件;

3、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4、业主委员会选票;

5、业主代表选票;

6、业主授权委托书;

7、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

8、业主委员会章程;

9、业主公约;

10、其它相关资料。

综上所述:业主委员会能把业主的力量都凝聚在一起,以便制约物业公司。也便于与物业理性沟通,和谐维护好业主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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