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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甘孜州产假天数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5-01-29 07:39:32

四川省甘孜州规定的产假天数主要由两部分构成:正常产假与额外的延长假和护理假。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享有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的权利,同时男方可以享有护理假20天。这意味着在基本的产假之上,夫妻双方均可享受额外假期,具体天数可达158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进一步明确了产假的具体天数。女职工生育享受的基本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如果生育时面临难产情况,产假可增加15天;若生育时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可增加15天。此外,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出现流产的情况,可享有15天产假;若怀孕满4个月后流产,则可享有42天产假。

综上所述,四川省甘孜州产假天数涵盖了正常产假、延长假以及护理假,具体天数根据生育情况和法律要求有所不同。无论是基本产假还是额外假期,女性职工和男性职工均享有相应的权益,旨在保护和保障母亲和新生婴儿的健康与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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